現場管理規(guī)定
1、組委會布展前三天必須將展位圖紙交運保辦進行審核,主要有:通道寬度、消防栓、應急門的情況和特裝展位的高度。
2、進場后展商應按照審核確認后的展位圖紙進行布展,不得在未租賃的范圍內私自搭建展位。搭建背景板、廣告牌,配重每平米不得小于15kg。
3、布展前展位地面墻壁如有損壞及時到場館服務處驗收,以作撤展驗收依據。
4、布展商需在自己的展位內整理、存放各項施工工具及展品等材料,不得占用消防通道、過道、出入口及其他公共區(qū)域,嚴禁遮擋消防設施,保持通道及出入口暢通無阻。注意保管自己的物品,以免丟失。
5、展位所有布置需做到設置牢固、安全,避免安全隱患。
6、搭建單位在布展、撤展時,一律佩帶安全帽,不允許使用石膏板作為搭建材料,另需在館外加工完成,不允許在展館內現場加工制作,只可進行簡單的組裝、拼接。如違反此項規(guī)定,由此形成的后果由組展單位全部負責。
7、展館內特裝修施工時,必須使用半成品,嚴禁使用電鋸、電刨以及噴漆等容易造成粉塵大面積飛揚的施工方法,并且嚴禁使用非環(huán)保裝修材料,必須使用防火材料或裝修材料涂有防火漆。
8、展館內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(yè),不可攜帶易燃、易爆、腐爛變質、放射性和有毒物品進入展館。
9、各參展單位應監(jiān)督布展商做好特裝展臺搭建工作,倡導安全施工,注意防火。如需使用電焊機、氧氣焊、切割機、砂輪機等設備請在場外指定地點進行。桁架搭建展位必須配備足夠配重。
10、自帶配電箱的參展單位,要求配電箱必須完好無損。同時,設計、做好配電箱安全放置位置,由專人負責。展館外使用拱門做氛圍營造的,配電箱必須完好無損,所接電線必須無明線暴露,必須做好防雨保護措施,并必須有專人專崗看守,遇有問題及時處理。
11、展館外、柱體、廣場有氛圍營造的,須做好保護,不得釘釘、涂畫。不得使用空飄。
12、參展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展館承重要求布展,具體承重負荷如下:一樓展廳除A2區(qū)限重3噸,其他統(tǒng)一限重4.5~6噸。二樓展廳限重3噸,室外展區(qū)每平方米限重1噸。
13、一樓展區(qū)A館限高6米;B館限高9米;所有展位搭建不得高于限高。
14、嚴禁在場館內上方任何設施、設備上做吊點、懸掛標牌、廣告旗及其他裝飾物;不準在配電箱上覆蓋物品。
15、嚴禁在場館墻面、地面、門窗、柱子等建筑物上涂、釘、粘貼各種物品。
16、愛護展具,禁止在展具上鉆孔、釘、涂、寫、畫及粘貼各種膠帶紙等。嚴禁踩踏桌椅,隨意搬動其他展位中的桌椅等物品。嚴禁私自隨意拆裝原有展位,如有損壞,根據損壞程度賠償。
17、組委會需按照合同約定的閉館時間組織閉館。如出現參展企業(yè)阻撓正常閉館的情況,組委會未能及時協調、處理而影響正常閉館的,均由組委會統(tǒng)一負責。除展館正常工作時間外,需要加班的參展商必須在當天16:00之前,與展館經營管理辦公室協商。
18、撤展結束前,施工單位需將展臺垃圾清運出場館周圍,并且不可在場館周圍有遺留,場館的現場管理人員簽字后,特裝展位方可辦理退還押金手續(xù),未清理垃圾由組展方負責統(tǒng)一清理。